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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提问一
被无效后没有及时撤销投诉,被判赔45万元!
来源: 发表日期:2023-10-18 浏览量:373
齐靓公司系天猫平台销售钛合金钥匙扣产品的经营者。2020年7月3日,小王在天猫平台投诉齐靓公司的某钥匙扣链接“专利侵权”,其权利依据是小王于2018年11月13日获得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
随后,齐靓公司先后两次提出申诉,提交相关资料说明涉案专利状态不稳定,天猫公司经组织专家评审后认定申诉不成立,并作出删除链接的处罚。
2020年7月15日,案外人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1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2021年5月底,小王确认收到该无效宣告决定。
收到该决定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小王既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专利无效宣告决定,也没有及时撤回对齐靓公司的专利侵权投诉。齐靓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余杭法院,请求判令天猫公司恢复涉案侵权链接及数据,并撤销处罚;判令小王赔偿其经济损失。
小王辩称:其在投诉过程中无主观恶意,故不承担责任;涉案商品链接已于2021年12月2日被恢复链接及相关数据。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知识产权权利人发起投诉时权利尚处于有效状态,但投诉过程中失权的,鉴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自始无效,故失权之前的投诉行为属于错误通知。
本案中,小王从发起投诉至失权期间的投诉行为构成错误通知。本案中,小王发起投诉时并无主观过错,故其不应承担因后续失权导致原投诉错误的侵权赔偿责任。
但是,一旦失权,应及时撤回投诉,小王却怠于撤回投诉,怠于履行自己的谨慎注意义务,放任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的扩大,属于“明知通知错误仍不及时撤回或者更正”的情形,主观过错明显,构成恶意通知,其应承担后续链接被持续下架期间损失的加倍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判令小王赔偿齐靓公司45万元。
知识产权权利人手握专利,在发现别人正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当然可以通过投诉、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但同时,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在商业经营过程中也应当规范自身投诉行为,确保行使权利时无害他人,让投诉真正回归到及时制止侵权、有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常渠道。
总而言之,专利纠纷问题已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处处可见。若遇到专利侵权等问题,在可能的情况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应当积极应对、积极举证,以争取获得对己有利的诉讼结果。高沃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为您提供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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