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提问一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哪些又属于冒充专利行为?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3-03 浏览量:1038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冒充专利行为: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的第85条穷尽性地规定了五种冒充专利行为,即: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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