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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提问一
符合这些条件,方可申请专利预审备案!
来源: 发表日期:2024-01-09 浏览量:406
近日,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印发关于《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第八条 企事业单位申请专利预审备案的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在海淀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涉及生物医药或新材料产业领域(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的服务产业领域动态调整);具有自主研发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拥有至少一件由备案主体作为第一申请人的已授权且在有效期的发明专利,特殊情况需提交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四)三年内无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关于印发《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专利预审服务对产业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规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预审行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预审业务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修订了《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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