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提问

什么情况下应当提出商标异议?

来源: 发表日期:2023-05-09 浏览量:410

一、自己没注册而被他人抢注

  有些公司商标意识较弱,虽然扎扎实实经营了十几年,却没有去注册商标,反而被他人抢注了,这样原权利人的品牌就会遭受巨大损失。这种情况在餐饮行业屡见不鲜。

二、自己已注册但被他人抢注其他类别

某公司是生产牙膏的,已经在第3类注册商标,而且现在已经有一定知名度,可是就有人在第21类申请了同样的商标来做牙刷,因为商标的申请只要不同类就不冲突,所以可以获批。这就极有可能误导消费者,而且如果牙刷质量不过关,也会影响原来牙膏公司的信誉。

三、自己已注册但被他人进行混淆

还有一些人根本就是以混淆为目的来进行注册。山寨名牌的例子不胜枚举,从“某某”到“新某某”、“小某某”…可以玩的花样太多了。或者在原有商标的汉字上做文章,如:“大”和“太”等。这都会对原权利人的品牌产生影响。

因此,遇到这三种情况,要及时进行商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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