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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提问一
捷诚信通公司成功狙击:“爱薇伊”商标,异议申请胜诉!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9-07 浏览量:1229
案件概述
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客户委托,对被异议人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707期《商标公告》第44353806号“爱薇伊”商标提出异议。
捷报频传
针对此案,我公司提出异议申请理由及相关事实,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第44353806号“爱薇伊”商标不予注册。
北京捷诚信通观点—摘选说明
本案异议人及其名下“爱薇欧”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极强影响力,早已与异议人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本案被异议商标系对异议人的商标的恶意摹仿复制,应当依法不予核准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第44353806号“爱薇伊”商标不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