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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提问一
捷诚信通公司成功狙击:“咱有缘佳”商标,异议申请胜诉!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7-20 浏览量:1107
案件概述
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客户委托,对被异议人北京某某服务中心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83期《商标公告》第41104402号“咱有缘佳”商标提出异议。
捷报频传
针对此案,我公司提出异议申请理由及相关事实,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第41104402号“咱有缘佳”商标在部分商品上不予注册。
北京捷诚信通观点—摘选说明
本案异议人及其名下“有缘”酒具有极高知名度和极强影响力,“有缘”在酒商品上早已与异议人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本案被异议商标系对异议人的“有缘”商标的恶意摹仿复制,应当依法不予核准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三十五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第41104402号“咱有缘佳”商标在“果酒;烧酒;高粱酒;白酒;美酒;烈酒;米酒;葡萄酒;清酒(日本米酒);黄酒”商标上不予注册,在其余商品上准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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