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提问一

北京捷诚信通不负重托,“诺沃特”商标”驳回复审胜诉!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1-25 浏览量:1113

案件概述

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客户委托,申请第43351779号“诺沃特”商标,后被商标局驳回。

捷报频传

针对此案,我司提出驳回复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获得胜诉。

商标局部分驳回理由  

该商标与某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于2019年12月09日申请在先的第42910074号“诺沃”商标近似。  

北京捷诚信通观点—摘选说明

申请商标与三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的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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