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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提问一
北京捷诚信通不负重托,“诺沃特”商标”驳回复审胜诉!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1-25 浏览量:1113
案件概述
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客户委托,申请第43351779号“诺沃特”商标,后被商标局驳回。
捷报频传
针对此案,我司提出驳回复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获得胜诉。
商标局部分驳回理由
该商标与某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于2019年12月09日申请在先的第42910074号“诺沃”商标近似。
北京捷诚信通观点—摘选说明
申请商标与三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的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