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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提问
韩国:参照美国等外国标准,软件商标需注明用途方可注册!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1-20 浏览量:985
2021年1月7日,韩国知识产权局修订软件商标申请审查标准,自2021年1月起,申请软件相关商标时必须注明软件用途。
此前允许注册包括“电脑软件”、“手机应用”等软件名称的商标,因此,商标的保护范围被广泛认定为“所有用途的软件”。
但是商标所有人一般只使用某一类特定用途的软件,不区分用途的商标保护限制了其他类似商标的申请。
韩国知识产权局为解决该问题,修改了软件商标审查标准,今后只有明确注明用途的商品才可以申请商标,例如“游戏软件”、“汽车导航软件”。在数字转型时代,此次审查标准的修订将为制定符合软件产业交易实际的合理商品标准作出贡献,同时还将成为期望进入市场的企业获得与软件相关商标权的契机。
来源: 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编译:罗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