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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提问一
主播薇娅申请“薇娅”商标被拒,商标遵循申请再先原则!
来源: 发表日期:2021-01-13 浏览量:1215
近日,主播一姐薇娅名下公司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判决结果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原告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据悉,该案涉及第38666556号第25类服装鞋帽商标,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4日提交申请,因同类在先申请的“薇亚”、“娅薇”、“薇薇娅”、“薇娅特”等商标,引证驳回。
对此,2020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124966号《关于第38666556号“薇娅”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认定其申请注册的“薇娅”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的商标近似,进而对其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原告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其指出,“薇娅”系黄薇的网名,与原告具有唯一对应关系;其次,诉争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会导致混淆误认;再次,诉争商标已具有应有的区分性,应当予以核准注册。此外,原告及关联企业、薇娅本人多年来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很高的美誉度和社会知名度。
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为中文文字商标“薇娅”,引证商标一为中文文字商标“薇亚”,引证商标二、五均由中文文字“娅薇”及汉语拼音“yawei”组合而成,引证商标三为中文文字商标“薇薇娅”,引证商标四为中文文字商标“薇娅特”,引证商标六为中文文字商标“娅薇”,引证商标七为中文文字商标“薇娅”。
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相比对,显著识别中文文字在文字构成方面相同或相近,相关公众在隔离比对状态下施以一般注意力不易区分,应认定为近似商标。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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