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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提问一
捷诚信通代理“罗勒密鸳鸯峰”商标异议申请胜诉!
来源: 发表日期:2020-07-22 浏览量:1364
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响水河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议人”)委托,针对韦某某(以下简称“被异议人”)对第31028521号“罗勒密鸳鸯峰”商标提出异议一案,获得胜诉。
北京捷诚信通异议理由
1、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2、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核准注册的第39类服务上的第18231964号“罗勒密山景区”商标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异议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
3、异议人的引证商标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并且鸳鸯峰是“罗勒密山景区”的一个景点,被异议人作为当地人,抢注被异议商标的行为,违法了《商标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异议人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商标管理秩序,被异议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
4、同时举证的大量的证据和撰写了专业的诉讼材料。
商评委决定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1028521号“罗勒密鸳鸯峰”商标在“观光旅游运输服务;运送乘客;货物运输”服务上不予注册。
案件启示
总之,此案成功狙击被异议人申请的主要商品类别,使其申请的商标不在具有使用价值。充分体现我方代理人的专业的办案能力与熟练的办案技巧。
最终,在我方代理人精彩又合理的答辩下,我方代理意见基本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顺利赢得案件,也为我方当事人后续的维权诉讼提供有力的保障。
另外,如果企业遭遇商标侵权,可以委托给北京捷诚信通公司为您代劳,我们可以为您提供商标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