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ALONG”争议商标获得胜诉!
来源: 发表日期:2020-08-04 浏览量:1060
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云周兄弟(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CIGALONG”商标,杭州万法一堂艺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法一堂”)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我司做异议答辩,获得胜诉。
北京捷诚信通律师团队经过认真分析认为:
一、从异议人提交的使用证据材料,无法证明“CIGALONG”为异议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而且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中所显示的使用商品完全不一样,因此答辩人并非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二、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的引证商标使用商品差距甚远,根本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根本没有近似之处。
三、异议人是对被异议商标提异议,目的是阻碍被异议商标“CIGALONG”的核准注册,损害答辩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是违反民事活动公平的原则。
商评委经审理后,针对主要焦点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认为,双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和服务在功能、用途、服务对象等方面有明显区别,不属于类似的商品和服务。
因而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和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应不致造成相关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并易产生不良影响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我委裁定如下:
“CIGALONG”商标准予注册。